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1995年度公司 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作出决议。现公告以下:
    经上海市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依据《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对公司财务 审计,1995年度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109万元。 安达信公司依据国妹审计 准则对公司财务审计,1995年度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633万元。董事会根据 财政部财会字(1995)31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函字(1994)1号文规定, 按国内 、国外两种会计准则审计的不同结果孰低分配:即1995年度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 的利润为8633万元,按国内的审计结果提取10%法定公积金1110.9万元,提取10% 法定公益金1110.9万元,1995年可配利润为6411.2 万元, 加上一年度未分配利润 632万元,199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3万元,拟按每10股送2股及每 10股分配股利的0.60元,共计分配7043万元,尚余2476.2万元(均为两种审计结果 的差异)转入未分配利润。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按规 定程序实施。
    
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