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次股东大会,根据大 会审议通过的《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以每10股送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送红股,送股后公司不再发放1994年度的红利。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4月24日, 除权基准日及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 1995年4月25日。
    二、B股最后交易日为1995年4月24日,除权基准日为1995年4月25日, 股东股权 登记日为1995年4月27日,B股送红股交易日为1995年4月28日。
    三、流通股的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数,按 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四、国家股、法人股的送红股由公司直接办理。
    送股后股本总额将从原来的16991.26万股增至22088.638万股。
其中:国家股 10388.638万股 47.03%法人股 3.900万股 17.66%
社会个人股 1.300万股 5.88%
B股 6.500万股 29.43%
    
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