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收 到董事表决票11份,实收到董事和董事授权代表表决票10份。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为了使本公司今后的资产重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经同上海卢湾财政投资公司 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联 华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纤公司”)。
    新化纤公司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 民币,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聚酯切片,各类不同品种的合成纤维及其深加工产品。 经营期限20年。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为评估价值为41,705,751.59 元( 沪上会部评报字(01)第170号、沪评估审〖2001 〗 1056 号)的机器设备(截止 2001年11月30日未审计帐面余额为42,136,562.06元)投入新化纤公司,其中4, 000 万元作为实物出资占80%的股份,剩余的1,705,751.59元作为新化纤公司对上海联华 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负债日后偿付;上海卢湾财政投资公司以现金1,000 万元出资 占20%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5日
    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沪上会部评报字(01)第170号)
    《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沪评估审[2001]1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