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4日下午1: 00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27 人, 代表股份 1057465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246% (其中 B 股股东代表 31 人, 代表股份 21161704股,占公司总股份12.6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 会审议并以逐项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 原章程“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通过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经济合 作和技术交流,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再投资,大力发展化纤工业,一业为主,多 种经营,使公司在生产规模、经营销售、资金运用,经济效益等方面达到一个新的 更和谐的高度”。
    修订为“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按照政府政策法规,以市场运作的方 式,从事化纤工业并通过开展各种产业投资、资本运作以及提供与投资有关的管理 服务以获得资本的长期增值。”
    (2)原章程“第十八条公司的内资股,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中心集中托管; 公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中心集中托管。”
    修订为“第十八条公司的法人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托管。”
    (3)原章程“第九十七条董事会可决定投资额不高于公司净资产30%的投资项目,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高于净资产30% 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为“第九十七条董事会可决定投资额不高于公司净资产40% 的投资项目,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高于净资产40% 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4)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修订为“第一百四十五条(四)现金流量表;”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573435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10573415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其中B股21161504股; 反对的0股;弃权的200股,其中B股0股。
    二、同意李克让先生辞去董事长和董事的职务
    关联股东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24984600股)和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 限公司(11328480股)依法回避外,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942127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6941317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1039964 股; 反对的1900股,其中B股1900股;弃权的6200股,其中B股6000股。
    三、同意郑伟康先生辞去董事的职务
    关联股东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24984600股)和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 限公司(11328480股)依法回避外,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942127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6941397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1040764 股; 反对的1100股,其中B股1100股,弃权的6200股,其中B股6000股。
    四、同意钱大栋先生辞去董事的职务
    关联股东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24984600股)和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 限公司(11328480股)依法回避外,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942127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6941507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1041864 股; 反对的0股,弃权的6200股,其中B股6000股。
    五、选举刘作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关联股东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1949480股)依法回避外,参加表决的 股数为9378487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9377857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1155404 股; 反对的100股,其中B股100股;弃权的6200股,其中B股6000股。
    六、选举张行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关联股东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1949480股)依法回避外,参加表决的 股数为9378487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9377887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1155504 股; 反对的0股;弃权的6000股,其中B股6000股。
    七、选举宗德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关联股东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1949480股)依法回避外,参加表决的 股数为93784874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9377867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1155504 股; 反对的0股;弃权的6200股,其中B股6000股。
    国耀律师事务所吕国耀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6日
    新当选董事简历见2001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