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4月13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B股 和增资配股方案,鉴于增资配股方案须在B股发行后申报, 经公司第一次特别董事 会决定召开一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下列提案进行审议:
    一、会议内容
    1、由于汇率变动,原B股总股额人民币2000万元已不能满足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外汇资金需要,同时为了降低发行成本,原B股总金额2000万元须调整至3000 万元 。
    2、审查、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二、出席大会股东对象
    1、于1993年8月31日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 的法人股东和持有本公司社会个人股1万股以上(含1万股)的社会个人股股东。
    2、凡A股社会法人股持有股权不足10万股;社会个人股持股权不足1万股, 可 分别按社会法人股每10万股、社会个人股每1万股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 也可委 托授权其他股东代表代为行使权利,股东代表不能出席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 权委托书样式附下。
    三、股东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股东,请于1993年9月2日上午9:00到下午4:30持有人身份证 及股东帐户卡前往嘉定区西塔城路490弄15号联华公司招待所办理登记手续。
    四、公司通讯地址
    沪宜路4290号 邮编 201800 电话 9534839 传真 9528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