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1日下午 1:30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97人,代表股份 11541827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03%(其中B股股东代表31人,代表股份842436股, 占公司总股份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并以逐项记 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的11534979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4%,其中B股775836股;反对 的6297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5%,其中B股61100股;弃权的5500股,其中B 股550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的11527839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88%,其中B股704336股;反对 的13987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12%,其中B股138100股;弃权的0股 ,其中B 股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
    赞成的11535958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5336股;反对 的5869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5%,其中B股57100股;弃权的0股,其中B股0 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结果是:年初未分配利润 2860.36万元
加:2000年净利润 619.22万元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57.80万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28.90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392.88万元
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12.60万元
加:2000年净利润 510.40万元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57.80万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28.90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36.30万元
    根据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6.30万元,每10股分现金红利0.26元( 含税)。
    赞成的1150791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71%,其中B股685836股;反对 的338601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29%,其中B股156600股;弃权的540股,其中 B股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的1153596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5436股;反对 的585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5%,其中B股57000股;弃权的0股,其中B股0 股。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变更的议案,选举下列成员为公司董事:
    姜涌先生:
    赞成的1153616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7436股;反对 的525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4%,其中B股51000股;弃权的4000股,其中B 股4000股。
    王兵先生:
    赞成的1153616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7436股;反对 的525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4%,其中B股51000股;弃权的4000股,其中B 股4000股。
    魏斌先生:
    赞成的1153606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6436股;反对 的524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4%,其中B股51000股;弃权的5100股,其中B 股5000股。
    刘涓女士:
    赞成的1153606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6436股;反对 的524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4%,其中B股51000股;弃权的5100股,其中B 股5000股。
    七、审议通过了监事变更的议案,选举下列成员为公司监事:
    姜爱华女士:
    赞成的11536174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7436股;反对 的5252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4%,其中B股51000股;弃权的4000股,其中B 股4000股。
    黄世权先生:
    赞成的11536174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7436股;反对 的5252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4%,其中B股51000股;弃权的4000股,其中B 股40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的1153500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4%,其中B股775836股;反对 的626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5%,其中B股61100股;弃权的5500股,其中B 股550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原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嘉定沪宜公路4290号 邮编:201800。
    现修改为 公司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恒大路62号 邮编:200126。
    原第三章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719.48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11034.98万股(其中香港佳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855.844万股), 其他内资股股东 持有2084.5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600万股。
    现修改为 股本总额为16719.48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法人股为6663.6360万股 (占总股本的39.85%),境内法人股为2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6.15%),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900万股(占总股本的5.38%),境内上市外资股为6455.8440万股(占总 股本的38.62%)。
    赞成的11536307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5%,其中B股788836股;反对 的551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5%,其中B股53600股;弃权的0股,其中B股0 股。
    十、审议通过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香港佳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我公司外资发起 人股上市流通
    赞成的11497613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61%,其中B股582936股;反对 的4415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38%,其中B股259500股;弃权的540股,其中 B股0股。
    十一、审议通过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冠亚国际有限公司所持有我公司外资股上市 流通
    赞成的114976135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61%,其中B股582936股;反对 的441598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38%,其中B股259500股;弃权的540股,其中 B股0股。
    国耀律师事务所吕国耀律师和 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5日
    新当选董事、监事简历见2001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