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拟与下列公司签定《技术服务协议》。由于下列公司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仪征市胥浦经济开发区 法人代表:陈兴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0万元
    经营范围:化纤原辅料及其制成品、土工布、油毡基布新型塑胶制品制造。
    2、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842号 法人代表:陈兴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35万元。
    经营范围:化纤长丝生产、销售。
    3、苏州恒舜达织造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园区路 法人代表:滕柏清
    企业类型:港资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1111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织物面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4、常熟市新昌盛化纤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琴东村 法人代表:陆建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5万元
    经营范围:化纤丝、针织布制造、加工
    三、关联关系介绍
    1、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43.95%;
    2、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35.44%;
    3、苏州恒舜达织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8.26%;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6%;
    4、常熟市新昌盛化纤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49.3%;
    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0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拟与上述四家公司签定《技术服务协议》,合同具体内容为:
    1、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就涤纶全拉伸丝专业生产线提供专项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50万元,在每年3、6、9、12月按相同比例汇入本公司指定帐户。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至《关于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合作合同》期满。
    2、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
    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就涤纶预向丝专业生产线提供专项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10万元,每月按相同比例汇入本公司指定帐户。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至《关于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合作合同》期满。
    3、苏州恒舜达织造有限公司
    苏州恒舜达织造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及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就专业织造生产线提供专项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72万元,其中,支付给本公司为38.4万元/年,支付给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为33.6万元/年,每月按相同比例汇入本公司及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至《关于新建江苏恒舜达织造(苏州)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期满。
    4、常熟市新昌盛化纤有限公司
    常熟市新昌盛化纤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对涤纶弹力丝提供专项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18万元,每月按相同比例汇入本公司指定帐户。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至《关于新建常熟市新昌盛化纤有限公司的合作合同》期满。
    五、价格及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成交。
    六、支付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七、该项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上述四家公司签定的《技术服务合同》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