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联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 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38元,A股以人民币派发,B股以 1996年6月17日中国人民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8.3217折成美元派发。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A股:股权登记为1996年6月24日(以当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为准)
    除息交易日为1996年6月25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1996年6月24日;
    除息交易日为1996年6月25日;
    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27日;
    二、红利发放办法
    1、社会公从股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具体发放时间 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2、发起人股和法人股由公司财务部发放,发放时间,另行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