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2 年度与2003 年度已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公司2004 年度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依据我国证券法规,2004 年4 月30 日公司披露2004 年度报告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2005年度半年报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2004 年修订)第14.1.3 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