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联华大厦(原名大同大厦)工程,因工程款欠款及拆迁和市政配套费拖欠问题产生诉讼,公司就诉讼情况已及时进行公告。经与各方积极协商,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就有关诉讼达成和解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及相关费用达成和解协议
    2000年11月13日,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上海大同大厦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安装施工协议》项下的申请仲裁争议事宜下达了1999沪裁(经)字第252号裁决书(2000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2005年2月2日,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确认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应付1999沪裁(经)字第252号裁决书下剩余欠款本息合计12578245.26元。
    2、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在2005年3月底支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余款在联华大厦楼盘开盘后两个月内付清。
    二、与上海市黄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就有关拖欠拆迁和市政配套费诉讼达成和解协议
    2003年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黄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起诉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拖欠拆迁和市政配套费下达了(2003)沪高民(行)终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2003年1月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黄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确认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应付(2003)沪高民(行)终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下剩余欠款本息合计13006193.11元;
    2、截止2005年1月4日,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已全部付清余款13006193.11元。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