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截止2004年10月26日,本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停限制。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