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终止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2002年1月31日,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实业”)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签订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联华合纤国有法人股9,519,480万股(占总股本5.69%),转让给国际集团(详见本公司2002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02?004号公告及2001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01?020号公告)。
    近日,接上投实业和国际集团通知,上投实业与国际集团于2004年6月28日签订了《终止协议》,决定终止双方所签订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上投实业将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国际集团返还全部已收取的股份转让款。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0日
    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终止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合纤”)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31日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联华合纤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总股本5.69%),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联华合纤分别于2001年11月23日和2002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作了公告。现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签订了《终止协议》,决定终止双方所签订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全部已收取的股份转让款。
    特此公告
    
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