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上海分行”)提供的财政部财金函(2004)28号涉及本公司法人股划转的批复。关于上述法人股划转的股东持股变动公告,本公司已于2004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刊登。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银行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划转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批复》(财金函[2004]28号)的精神,同意中国银行将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协商一致、双方确认价值1285.13万元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作为资本金划转给东方资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仍为16719.48万股,其中,东方资产持有951.94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9%,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中行上海分行则不再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但还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为本公司第八大股东。
    本次股权变动前后本公司前10名大股东持股情况
    1、股权变动前本公司前10名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①上海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24870960 14.88% ②北京创业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279220 8.54% ③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12309480 7.36% ④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49480 7.15% ⑤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11328480 6.78% ⑥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3261870 1.95% ⑦上海嘉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12270 1.80% ⑧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 1710000 1.02% ⑨珍德塑胶有限公司 1674000 1.00% ⑩曹中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1580200 0.945%
    以上前10名股东数据截止2003年12月31日。
    2、股权变动后本公司前10名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①上海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24870960 14.88% ②北京创业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279220 8.54% ③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49480 7.15% ④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11328480 6.78% 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9519480 5.69% ⑥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3261870 1.95% ⑦上海嘉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12270 1.80% ⑧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2790000 1.67% ⑨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 1710000 1.02% ⑩珍德塑胶有限公司 1674000 1.00%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