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11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
    ●会议方式:通讯表决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的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更名为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04年10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本次股东登记全部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股东登记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1),以确保会议通知、议案及表决票能及时寄达你处。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579号,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编:20012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传真:021?58352620
    联系电话:(021)58352625、(021)50812727*8624、8607
    联系人:刘启超、陈剑影、陈静
    2、法人股东单位登记须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4、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5、登记时间:2004年10月20日、21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6、登记确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登记表为准。
    五、表决办法:
    公司在登记结束后,将会议议案及通讯表决票邮寄至各位登记股东,股东填妥表决票后于2004年11月1日上午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专人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以便大会秘书处统计表决结果。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2、表决截至时间为2004年11月1日上午12:00。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本人决定参加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请准确填写,以确保你能及时收到会议通知)
    2004年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住址:
    持有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
    代理人:身份证:
    住址: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04年11月1日召开的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更名为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内打 O选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004年月日
    附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O选择,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该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