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11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