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6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会场另定)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会场另定)。有关本次会议的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二○○三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二○○三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投资组建餐饮连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投资组建食品产业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枫酿酒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03年6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
    5、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为切实有效地做好防止"非典"的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止工作的通告》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问题的回复》,本次股东登记全部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股东登记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1),以确保会议通知能及时寄达你处。
    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579号,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编:20012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传真:021 - 58352620
    联系电话:(021)58352624、(021)50812727*8624
    联系人:陈剑影、陈静、刘启超
    2、法人股东单位登记须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4、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5、登记时间:2003年6月4日、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6、登记确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登记表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预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本人决定参加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请准确填写,以确保你能及时收到会议通知)
    2003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
    股东帐户: 住址:
    持有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股
    代理人: 身份证:
    住址: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出席于2003年6月16日召开的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3、《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7、《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公司二○○三年度
    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二○○三年度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投资组建餐饮连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投资组建食品产业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
    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枫酿酒有限公司
    实施股份制改制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 〗内打〇选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003年 月 日
    附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〇选择,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该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