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12月3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会场另定)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会场另定)。有关本次会议的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议程:
    1、审议《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关于资产置换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02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
    5、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02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5、登记地点:南京东路720号,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四楼(广西北路南京东路口电梯可直达)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579号,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58352625、(021)508127278624、8607。
    3、传真:(021)58352620。
    4、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黎云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预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