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7月25 日 在上海京泰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3名董事因另有公务全 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表决。监事会全体人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 贷款分别按照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
    当固定资产因市价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 低于帐面价值的,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当有证据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
    当无形资产存在下述一项或一项以上情形时按其帐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 减值准备:1、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 使其未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 大影响;2、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已超过法 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 其他足以证明其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 值的情形。
    当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时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