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9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道庚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决议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5天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此议案提交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五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此议案提交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3年12月2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关于对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应收帐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02年公司不分配、不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5、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6、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