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27日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通 过了1994年度盈利分配方案。1994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7986818.03元,提取10% 法 定公积金2798681.8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798681.80元,提取14.33% 任意公积金 4010185.80元,免交所得税部分列入公积金1493983.0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88 5285.60元,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发放红利2.00(含税),计16885285.60元。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 册的股东。
    二、除息交易日为1995年6月22日。
    三、个人股东的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现 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交易代码、交易时间另行公告。
    四、社会法人股东的红利发放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