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14日,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天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3的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公司股票于五月十二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丰华”,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