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 日在公司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5名,代表股权6884.3167万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81.54%。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一九九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暨一九九五年发展 规划报告》、《一九九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暨一九 九五年财务预算报告》、《一九九四年盈利分配方案的报告》、《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一九九四年增资配股方案》
    二、公司1994年经营业绩: 公司超额完成了第一届第三次股东大会提出的各项 经济指标,比上一年度有大幅度提高,再创历史新水平。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5195 万 元,同比增长26.32%;出口交货值完成3602万元,同比增长38.5%,出口创汇完成263万 美元,同比增长91.8%,利润总额完成3097万元,同比增长23.07%;税后利润完成 2799 万元,同比增长18.58%。
    三、公司1995年发展规划: 1995 年为公司的科技进步年 , 主营业务收入目标 18355万元,增长16.9%,利润总额目标3600万元,增长16.22%; 其中 , 主营业务利润 2625万元,投资收益975万元;税后利润3100万元,增长10.77%。
    四、公司一九九四年盈利分配方案:1994年税后利润27986818.03元,提取10%法 定公积金2798681.8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798681.80元,提取14.33% 任意公积金 4010185.80元,免缴所得税部分列入公积金1493983. 03 元 ,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885285.60元。大会决定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含税),计16885285. 60元。
    五、公司一九九四年增资配股方案:按现有股本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 每股配 股价暂定3.20元。在征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法人股持有单位同意后, 社会公众股 股东可以从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中,按10:7的比例受让配股,配股权转让费 暂定0.20元。此配股方案须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复审同意后执行。
    
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