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第六项议案未获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确认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日上午9点 在上海江天宾馆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 7544 .07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041.6406万股的50.15%,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延涛先生因故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委托董事张明忠先生主持大 会并作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议案的股权数为7540.544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5%;反 对的股数为2.3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314%;弃权的股数为1.1556万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153%。
    二、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议案的股权数为7540.54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5%; 反 对的股数为2.3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314%;弃权的股数为1.1556万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153%。
    三、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该议案的股权数为7540.544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5%;反 对的股数为2.3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314%;弃权的股数为1.1556万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153%。
    四、审议关于未分配利润弥补当年亏损及不分配、不转增股本的提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138. 97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上年末未分配利润9706万元,弥补当年亏损。本年度实 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567万元。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出现亏损,公司董事会提出2001 年 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未分配利润5567万元结转下 年度。
    同意该议案的股权数为7540.404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5%;反 对的股数为2.5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333%;弃权的股数为1.1556万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153%。
    五、审议关于改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由于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的原因,(后经确认该会计师事务所2002 年年 检未获通过)提出不再担任我公司2001年年报审计机构,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改聘上 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2001年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该议案的股权数为7541.700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7%;反 对的股数为2.3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314%;弃权的股数为0股。
    六、审议关于转让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 持有的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10%股权,以增加投资的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上海丰 华圆珠笔有限公司持有,本次转让涉及金额52169200.00元,转让后上海丰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80%股权,上海丰华圆珠笔有限公司持有北 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10%股权。
    此项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意该议案的股权数为3179.624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3%;反 对的股数为2.3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745%;弃权的股数为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浦栋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孙志祥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全文附后。
    对于本次会议第六项议案未获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确认, 公司董事会将在最近一 次董事会会议上对该议案作出修正决议。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