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王道庚董事因联系不上未参加会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6月28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1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未分配利润弥补当年亏损及不分配、不转增股本的提案
    5.关于改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转让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二、关于2002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测报告
    鉴于公司2001年利润出现亏损,2002年公司尚处于扭亏、减亏的过程当中,董事会决定:2002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董事会将保留对以上利润分配政策预测报告调整的权利。
    三、关于设立独立董事工作的报告
    中国证监会要求各上市公司必须在2002年6月30日前设立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由于公司目前还没有完成聘任工作,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没有关于设立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将尽最大的努力尽早完成独立董事的聘任等相关工作,提交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