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4第十六条规定,截止2002年4月 22 日,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丰华股份”3100 万股国有法 人股和650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被司法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院商初字第147-15号协助执行通知 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2002冻009)股权质押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经法院裁定,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丰华股份”3100 万股 国有法人股因被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诉担保合同一案,自2002年4月19日起至2003年 4月18日止被司法冻结一年。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 杭经初字第97-1、98-1号通知, 汉骐集 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丰华股份”650 万股国有法人股因中信实业银行诉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自2002年2月7日起至2003年2月6日止被司法冻结一年。
    以上两项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共计被冻结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750万股。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