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上海 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的上海丰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延涛,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范围、办公地址、通讯方式均无变动。
    经上海市证券交易所核准,原股票简称“丰华圆珠”自2001年12月4日起变更为 “丰华股份”,股票简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