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人:朱立新、张国丰
    联系电话:021-58811688-333
    传 真:021-58702762
    电子邮件地址:fenghuw615@163.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为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