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8日下午14:30时在江天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股份90225195 股,占公司总股本150416406股的59.98 %;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理人74人,代表股份133333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46500480股的2.86%。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58446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反对的股数为1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22%;弃权的股数为2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37 %。
    本议案的关联方公司第一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按规定回避表决,所持股份31775602股未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余蕾律师对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