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2004]济中法执字197号《民事裁定书》和[2004]执字第197号《解除查封令》,济南中院解除了对公司位于上海东方路2981号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和公司对其全部投资的查封。
    2004年4月,汉骐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债务追偿纠纷案,济南中院查封了公司位于上海东方路3601号房屋及土地、公司位于东方路2981号上海丰华宾馆和上海丰华商厦的全部投资权益和公司名下的严桥乡临沂北路100弄18号401室现由职工居住使用的一套40.43平方米住房(详见公司2004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2005年3月,公司诉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归还欠款1.2亿元胜诉并申请执行(详见公司2005年3月31日、4月2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现济南中院裁定公司对汉骐的债务抵消完毕,故对上述查封予以解封。
    因上海东方路3601号房屋及土地、临沂北路100弄18号401室职工居住房查封时限已过期,故未再办理解封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