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5年5月12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在原控股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期间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