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29日下午在上海丰华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常建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赶至现场,故委托独立董事梁建忠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李梦(更生)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书》。
    三、同意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
    公司因2001年、2002年、2003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04年6月4日起暂停上市。由于公司2004年度上半年已扭亏为盈,且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二节等规定,公司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四、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议,同意免去金佳慧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表示赞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