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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10日,公司在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狮”或“红狮”)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北京红狮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制定的公司章程,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选举了董事长和监事长。
    根据调查,北京红狮所谓“失控”问题,其本质是由于红狮老章程“规定过于粗泛、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以及公司历来存在的“改制不彻底、运作不规范”造成的。针对以往红狮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公司重新制定了北京红狮的公司章程。新章程明确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同时细化了决策程序,使章程具有可操作性,并且在章程中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标准。下一步,公司将严格遵循新章程的规定,通过法人治理的形式,促进北京红狮的规范运作。(关于新章程,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公告的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为充分调动红狮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积极性,争取在稳定促进红狮涂料产业发展的同时,强化控制,规范治理,本届董事会成员构成,充分考虑红狮涂料产业的专业能力、公司整体协调能力和财务控制能力,以及国际战略发展能力,公司在留任原红狮董事会两名董事的基础上、派公司总经理吴欣先生和财务负责人李行军先生出任董事,同时聘请杜邦红狮的外方总经理李多仁先生加盟董事会,借以加强与国际涂料行业巨头杜邦的战略合作深度。另外,为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亲任北京红狮监事会监事长。
    经反复论证,公司确定“持续有效地提升‘丰华’和‘红狮’的品牌价值并将之不断做大做精”的经营思路,该思路受到包括红狮在内的各方面认同。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对北京红狮近期及中期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鉴于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非常关心公司对北京红狮的治理问题,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