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5 月21 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2 人。何国庆监事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解释段说明审计报告的情况说明。
    4.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并提请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 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