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6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股东大会(1995年年会) 通过的《 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将有关分红事宜公 告如下:
    一、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分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
    截止1996年8月5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三、除息交易日:1996年8月6日。
    四、红利发放办法:
    1、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现金红利权"的方 式发放。发放日期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由公司另行通知派发。
    
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