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修订 和《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修订 〉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就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2001年、2002年、2003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主要指标:
项目 2003-9-30 2002年度 2001年度(调整后) 净利润 -30119561.95 -66739154.95 -111021661.86 总资产 935723901.44 947647348.78 1097766877.27 股东权益 368692317.81 400732283.53 467918240.87 每股收益 -0.20 -0.40 -0.73 每股净资产 2.45 2.66 3.1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25 1.42 1.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0.084 -0.76 0.132
    二、公司预计2003年度净利润将继续亏损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已向投资者提示:“如果本年度内公司对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仍无法实施有效管理,公司亦无重大资产置换项目实施。公司预计2003年度的净利润为亏损。”目前公司尚未能对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公司也没有重大资产置换项目实施,公司预计2003年度净利润将继续亏损。
    如果公司2003年度亏损,公司将连续三年亏损,自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停牌,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承诺公司将履行《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第三条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在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 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是指具有“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和具有“上市推荐人”资格的证券公司。
    2、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 包括但不限于 :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