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购买或出售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进 展情况分别于2001年8月11日、9月14日及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连续作了披露。
    目前自前次公告以来, 置入资产深圳九升生物制品厂已完成转让过户和工商登 记手续,并已改名为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其余重组资产的工商登记 和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