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勤信资评报字(2001)第B026号
    谨提请本报告书阅读者和使用者注意
    本摘要内容均摘自中勤信资评报字(2001)第B02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 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 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本公司接受三九企业集团的委托,对三九企业集团委托评估的三九企业集团、 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三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于2000年12 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仅作为三九企业集团、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 三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时列报其资产价值之参考。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所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 暂行规定》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所发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试行 》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对委托评估的资 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勤信资评报字(2001)第B026号《关于三九企业集团、深 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三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 评估报告书″)。
    本次评估范围为三九企业集团委托评估的三九企业集团、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 司和山东三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实物资产和对外投资权益。本报告所 载评估范围中包含⑴三九企业集团拥有的在建工程--新产品开发中心大楼、三九企 业集团持有的深圳三九医院21.08%的项目投资权益、三九企业集团持有的深圳九升 生物制品厂100%的投资权益、三九企业集团持有的常州三九药业有限公司57.71%的 股权投资权益和河北三九爱德福药业有限公司34% 的股权投资权益以及江西瑞金三 九药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投资权益; ⑵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三九药 业有限公司32.29%的股权投资权益;⑶山东三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济南三九 益民制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投资权益。本公司分别对深圳九升生物制品厂、 河北 三九爱德福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瑞金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 然后根据上述拟置换的投资比例计算相应投资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根据本公司与三九企业集团关于本次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协议书》(中勤信 资评协字(2001)第025号)的约定,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新产品开发中心大楼只 评估其于评估基准日的对应实物资产的价值,而不考虑其相关负债(即相关负债由 三九企业集团承担,与此次资产评估目的无关)。
    本公司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评估资产现有用途或既定 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使用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前提、假设条件下,载入 下表中的评估结论可恰当地反映三九企业集团、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三九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列报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帐 面 净 值 调整后净值 市 场 价 值一、三九企业集团部分资产
在建工程小计 7,075.13 7,075.13 8,272.87
长期投资小计 17,476.26 17,476.26 19,372.57
部分资产合计 24,551.39 24,551.39 27,645.44
二、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部分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1,005.26 1,005.26 1,121.75
三、山东三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816.52 816.52 719.77
上述资产总计 26,373.17 26,373.17 29,486.96
    本报告所称″市场价值″或″评估值″,均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或 既定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和本报告所 载明的评估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下,本报告所列明之评估目的而提出的续用市场价 值或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标准估算的购建成本意见。
    本报告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即自2000年12月31日至 2001年12月30日)有效。
    
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红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邹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