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的目标
    1、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股东单位中双重任职;财务人员不 在关联公司中兼职;股份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
    2、资产完整
    本次资产置换后,本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销售、供应体系;具备独立的市场 盈利能力。控股股东已对本公司承诺不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与关联公司之间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和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体规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股东共用 一个银行帐户,依法独立纳税。
    二、与控股股东实行三分开的措施
    1、人员分开的措施
    资产置换协议生效后,公司在办理资产过户的同时,将及时进行人事档案、工 资关系及相关资料的移交,根据公司业务运作需要制定人事管理方案,与员工采用 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聘用关系。同时,根据资产置换的情况及业务运作的需要及时 召开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免,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单位任职; 同时将调整部门机构设置,任免相应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保证财务人员不在关联公 司中任职。
    2、资产分开的措施
    资产置换协议生效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资产置换协议》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包括各种实物帐、卡、簿的移交,置换股权的子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并争取 上述工作最迟在资产置换协议生效90天内办理完毕,使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 运作及资产管理体系。
    3、财务分开的措施
    资产置换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及时办理财务帐册的移交,根据置入、置出资产 情况重新建立帐簿,编制财务报表,在银行开户、纳税登记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 公司董事会将制订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以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财务管理系统。
    三、实施进度
    1、资产置换协议生效日(5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前,公司制订完善的置换方 案,拟订“三分开”的计划。
    2、资产置换协议生效后,资产置换方案进行实施阶段,8月14日前完成下述事 项:
    (1)严格按照资产置换协议,完成资产过户,办理财务帐册移交,建立独立、 完整的业务、资产和财务管理系统。
    (2)择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部门机构调整方案、基本管理制度, 任 免高级管理人员等;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修订劳动人事管理方案;公司与员工签 定劳动人事合同,办理相应人事管理关系等事宜。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