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30日在上海召开。 公司 董事长张涛、副董事长张毅、许善定、董事钱恩惠、李志坚、邢建华、柏鸿祥、张 建群、马明翔、郑凝、程爱华、俞辛夷;监事长郑永志、副监事长杜公亮、 监事华 瑾、毕东奇,以及本公司股东共77人出席了大会,到会股东持股权数为 6205588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
    会议由张毅副董事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所作的各项报告,与会股东通过表决,通过普通 决议如下:
    1、同意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同意公司1995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4、批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分配方案:
    199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3.5万元。大会决定按境内审计的税后利润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各10%,提取法定公益金5%,共293.37万元。 剩余部分加 上年未分配利润1012.58万元,构成了可分配利润1892.70万元。 以每十股派发人民 币现金红利0.50元,共455.07万元,B股的红利按规定折美元支付,剩余部分结转下年 度。
    分红的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5、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条件成熟时实施项目报告中的有关投资项目。
    (1)兼并武汉胶带厂后,设立本公司分支机构“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胶带 厂”。
    (2)兼并河北巨鹿橡胶厂,设立分支机构“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巨鹿橡胶厂”。
    (3)授权董事会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兼并重庆中南橡胶厂。
    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大会经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见证,决议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