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三九企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396434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5%)已被分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深圳市商业银行上步支行与三九企业集团发生债务纠纷,深圳市商业银行上步支行对三九企业集团的部分资产进行诉前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三九企业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27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4%),冻结期限从2004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1日(期间为一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于2004年3月23日办理了有关冻结手续。
    2、由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三九企业集团发生债务纠纷,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三九企业集团的部分资产进行诉前保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三九企业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26434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冻结期限从2004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为一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于2004年3月26日办理了有关冻结手续。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