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0元(含税)。B股红利按股东大会后第一个工作日(2003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标准汇率1:8.2770("折算,B股红利为每股派发0.012081美元(含税)。
    ●A股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10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3年7月2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日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8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为2678万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260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1万元、按照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13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8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102万元。
    本次股利分配以2002年末总股本115133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1513337.8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78万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51万元。
    B股红利按2003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标准汇率8.2770("折算,以美元派发。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A股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10日
    2、B股最后交易日:2003年7月2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日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8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1、A股,2003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B股,2003年7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3年7月2日)。
    五、分红派息领取办法:
    1、A股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将按规定的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8元。持A股流通股的机构股东、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红利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
    B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12081美元。
    2、A、B股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请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看到本公告后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不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1-50813939转511或203
    传真:021-58313117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