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1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刊登了本公司拟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报告书。
    鉴于本次资产置换属于重大资产置换,为了使广大股东更能客观、充分了解本次资产重组的含义,维护自身权益,本公司现补充刊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资产置换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北京君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上述报告的初稿曾分别刊登在2002年5月11日及5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特此公告。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3日
    附件
    1、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北京君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