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5月9日、6月6日、6月27 日的公告( 见《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 目前处于停滞状态,作为占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表决权总数50.02% 的 第一大股东———上海飞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21日向上海永生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监事及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案》,并要求于2002年8月5日召开,但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在未按照《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十 条,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程序下,于2002年7月4日做出了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决定于2002年8月17日召开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鉴 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状况, 为避免其他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过 程中发生类似的不负责对外担保等情况, 使上海永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步入正轨,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飞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特致函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法律、 法规及程序合法的情 况下,尽早召开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致
    
上海飞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