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否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了《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