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生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一次股东大会(1996年年会)于1997年5 月31日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111位,代表股份6742.599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11183.713万股的60 .2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经营业绩和1997年发展规划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分配方案及1997年度财务指标 预测》1996年合并净利润1 889.3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8.89万元。 加上上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余额1322.9万元。按每10股送1.5红股计1677.56万元, 剩余 727万元计入未分配利润。红股的具体派发办法及日期另行公告。
    审议通过了改聘香港BDO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境外审计事务所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经闸北区公证处公证符合法定程序, 决议有 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生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