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5年3月25日发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于2005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第十八条修改为“本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2、决定在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下述新的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