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04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04年8月31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04年上半年已经扭亏为盈。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符合暂停上市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条件,并于2004年9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全部材料。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恢复上市推荐书》,恢复上市工作法律顾问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恢复上市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47号文《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本公司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全部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