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董事袁伟东先生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补聘公司2003年度B股审计单位;
    考虑到B股投资者的需求,董事会决定补聘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B股审计单位。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和正信(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03年度亏损2803.83万元,根据《公司法》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7、决定聘闽发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8、决定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9、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公司董事会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10、决定续聘中和正信(贵州)会计师事务所、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A、B股的审计单位;
    11、同意于永辉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决定聘刘爱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决定免去李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2、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将原第九十九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设独立董事三名。”
    上述第1、2、3、4、5、6、7、8、9、10、12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2日
    附刘爱东简历:
    刘爱东先生,1970年12月14日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师。曾就职于贵州省黔南州计划委员会、厦门中洲会计师事务所,现就职于贵州神奇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