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本公司有效的抗辩和律师的努力工作,最近美国商务部对2000年度公司输美铅笔反倾销案税率作出修改。
    9月19日本公司收到发自华盛顿的美国商务部关于修改2000年度铅笔反倾销税率的传真。美国商务部重新裁定的结果是:2000年度美国对本公司征收的铅笔反倾销单独税率修改为6.32%。这一修改后的税率比本公司在2002年7月30日披露的美国商务部裁定的11.39%的税率又下降了5.07%,中国其他一般企业的倾销税率则为114.9%,这对明年改善本公司的出口创汇环境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