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 月25 日上午在大众大厦1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四届九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 名,实到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查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格的议案》
    3、《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4、《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关于公司提高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6、《关于变更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决议。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11 月25 日